
为切实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结合《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市场行为监管工作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2号)、《202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市场行为整治重点》(沪建安质监〔2023〕13号),根据《2023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安排,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23年5月至7月开展了用工专项检查(检查通报原文详见文末二维码)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用工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按月足额支付人工费;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未单列人工费;
3.部分建设单位未监督总包单位代发建筑工人工资情况,未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4.个别总包单位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较为薄弱,现场部分建筑工人未录入实名信息,项目无考勤数据上传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系统;
5.部分总包单位未在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系统录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名信息;
6.部分总包单位未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20〕316号)要求发放建筑工人绩效工资;未建立绩效工资支付台账;绩效工资支付不规范,以现金形式支付绩效工资;
7.部分专业分包单位未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建筑工人工资。
(二)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建设单位存在支解发包行为;
2.部分总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未按《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
3.个别项目总包单位(桩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
4.部分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未取得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超出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未按要求到岗履职;
5.个别项目总监变更后降低专业技术职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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